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

數學功課

前幾天,學生很吵的關係,我給了練習12C,1-15條題目作為處罰,全部皆有分part a part b!
這幾天,終於也收了學生的堂課簿。
拿了來改,25位同學有交(我班有31人),當中有10個有做,其他的不是沒有做,就是抄答案。
唉,我也應該感到高興,至少有10個人在做,至少有約10個人肯花時間,抄答案給我……

我實在不知如何是好……結果,

在每一本抄答案的功課上,寫了「感謝你花時間抄答案給我」(係唔係好串咀呢?);
在每一本有做的功課上,寫了「GOOD!」(不管他錯了多少),星期一打算給他們一些獎勵;
在沒有做的功課上,寫了「欠練習12C,1-15」,打算再給他們一次機會,請他們星期四做完再交給我。

星期四再不做的話,罰留堂!
聽見了沒有?!可惡!

2 則留言:

  1. 串得好!!!!!我會考慮用你的方法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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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罰做數的主意不錯丫,
    下次或許罰測驗,
    仲要係留堂測驗, 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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